1990年,陕西一个13岁的小姑娘,用农药害死了亲生父母与9岁的弟弟,警察到达的时候,女孩却突然笑了:“叔叔,你们不用再查了,是我毒死了他们”。
1990年4月底,天快黑的时候,在陕西石坎儿村,警车闪着灯开到窑洞门前,围了一堆人,13岁的康红——村里人都叫她枣儿——就站在人群中间。
她不跑也不叫,反倒对着走过来的警察笑了笑,笑得还挺甜,说话语气就跟聊家常似的:“叔,别查了,人是我毒死的,农药瓶在灶台后边呢。”
屋里地上躺着三个人,是康万强和他媳妇,还有他们刚满9岁的儿子,三个人蜷在那儿,脸发青、嘴发紫,嘴边还挂着又白又刺鼻的沫子,满屋子呛人的辣椒味混着农药味儿——那是康红“特意准备”的一顿饭。
康红打从出生就不被待见,1977年她刚生下来,她爹康万强一看是个女孩,脸就垮了——他想要的是能干活、能撑门面的儿子,不是个“以后要嫁出去”的丫头。
1981年,弟弟出生了,康红的日子就更难了,她才4岁,就成了家里的小保姆,爹妈把所有的好都给了弟弟,对她却恨不得榨干用尽。
5岁那年,寒冬腊月,她得光着脚去结冰的河里洗弟弟的尿布,冰碴子把脚割得都是血口子,冻疮烂了流脓,她妈一句心疼的话都没有,眼里只有炕上裹得严严实实的儿子。
等弟弟4岁了,欺负她更成了家常便饭,弟弟要“骑大马”,爹妈就把绳子拴在康红脖子上,她妈亲手把绳扣系紧,生怕“马”一动摔着她的宝贝儿子。康红脖子上的勒痕,一辈子都没褪干净。
她也试过反抗,但每次只会被打得更狠,有一回她爹一拳把她门牙打掉了,满嘴的血腥味让她终于明白:在这个家,她根本不算个人,就是个干活还不给喂饱的牲口。
真正让她崩掉的,是她在村口听老人说“人死了能再投胎”,就这么一句话,在这个13岁女孩脑子里转成了一个可怕的念头:既然活着这么苦,不如大家一起重来。
1990年4月27号,弟弟过9岁生日,她妈难得地做了一锅红烧肉,满屋肉香,康红忍不住偷吃了一块,吓坏了,拼命漱口刷牙,可那种委屈一下子变成了恨:“凭什么他们能吃,我不能?”
就这一念之间,她趁没人,把灶台后的农药全倒进肉锅里,还抓了好几把干辣椒想盖住味道,
之后的一幕冷得让人发寒:康红端着一碗嗖饭蹲在门口,像个看戏的,一声不吭地看着爹妈和弟弟在桌边挣扎、打滚,直到再也不动。
她甚至还有力气把弟弟拖到后院,扔进了那口深井,那一刻,她只觉得身上所有的锁链都断了。
因为当时康红还不到14岁,法律没法定她的罪,最后她被送进了少年管教所。
从少管所出来,她一分钟都没在陕西多待,拿着一张南下的火车票,她扎进了打工的人潮,改名换姓,把“枣儿”这个名永远留在了1990年的那个傍晚。
如今那个曾经对着警车笑的女孩,她再也没回过石坎儿村,在村里人记忆中,她和那锅红烧肉一起,成了一个谁也不敢再提的诅咒,彻底消失在了时光里。信息源:《1990年陕西13岁女孩毒杀父母,警察找上门时女孩笑着说:是我干的》搜狐新闻#MCN微头条伙伴计划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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